宋代宋朝茶区扩大产量更多。六榷务十三山场都卖茶,每年收获10533747斤,比唐朝增加10倍。因此倍加重视榷茶制度。
据《宋会要·兵》记载,买马经费的来源是“布、帛、茶、他物充其值”,茶课是国家财政的重要来源。高宗末年国家财政收入为5940余万贯,茶利占6.4%;孝宗时为6530余万贯,茶利占12%,由此可见茶课之丰厚。而由于“夷人不可一日无茶以生”,茶成了博马的必需物资。茶的政治属性已远远超过商品属性,故入宋后皇帝、大臣、经济学家都直接参与茶法的制定和修订,而且争论非常激烈,变更也很频繁,使茶法日臻完善。
北宋建都开封,受契丹、西夏军事威胁,而国家财政主要依靠东南。太祖乾德二年(公元964年)开始禁榷东南各省茶叶,于汴京、建安、汉阳等地置榷货务,后调整为六个,“令商人人金帛京师,执引诣沿江给茶”,“令民折茶税外.悉官买,民敢藏匿而下送官及私藏者,没入之”,并禁园户(茶农)“毁败茶树”和卖“伪茶”,官吏私贩者同罪。宋 沈括 《梦溪笔谈·官政二》:“本朝茶法: 乾德 二年,始诏在京 、 建州 、 汉 、 蕲口 ,各置榷货务。”《宋史·食货志下五》:“ 宋 榷茶之制,择要会之地,曰 江陵府 ,曰 真州 ,曰 海州 ,曰 汉阳军 ,曰 无为军 ,曰 蕲州 之 蕲口 ,为榷货务六。”亦省作“ 榷务 ”。《宋史·食货志下五》:“总为岁课(茶) 江 南二十七万余斤……悉送六榷务鬻之。”茶叶六榷务 宋代于江陵府、真州、海州、汉阳军、无为军、蕲州之蕲口所设之六处官方茶叶贸易机构。也称六榷务。
另外,又在淮南设立十三场,在其管辖内的园户隶属于山场,山场是征收茶租、收购茶叶和贩卖茶叶的场所。这样,形成了“天下茶皆禁,唯川峡两广听民自卖,禁其出境”的局面。尔后,于嘉祐四年(公元1059年)驰禁,崇宁元年(公元1102年)复禁。
神宗即位,有所振作,力图富国强兵,采纳了王韶招抚蕃族,进图西夏的建议,要在与四川接壤的熙河打仗,需要军响,这就不可能舍近求远(东南),故于熙宁二年(公元1069年)在四川成都府设立市马务,川茶官榷,卖茶博马,历史上的“茶马法”即从这一年开始。川茶禁榷后就一直没有驰禁,造成嘉祐四年后“天下茶法既通商,而两川独行禁榷”的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