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各位藏友提供更好地交易学习的网络环境,提升本网站的可看性和规范性。网站对藏友所传文物图片提出规范性要求。参加专场拍卖的商家和店铺商家必须严格遵守以下条列,地摊商家根据各自情况酌情考虑。
文物拍摄基本技术规范
l 图片清晰、干净,不模糊。除文物与参照物外切不可出现其他杂物(如植物、书架等)。
l 主体突出,背景干净(采用黑、灰、白等纯色背景),背景切不可杂乱。
l 尽量不要采用烟、烟盒、手等做参照物,条件允许的可采用专业色标作为参照物。
立体文物
l 立体文物必须拍摄正视图、俯视图、底部图、侧视图、局部图(至少两张)5个部分信息图片,总数不得少于6张。
l 每件独立编号的立体文物必须以主要代表面,拍摄全形图像一张,我们称之为正视图。
l 拍摄正视角度的顶面一张,我们称之为俯视图。
l 拍摄立体文物的底面图像一张。
l 拍摄立体文物的侧视图各一张。
l 对具有花纹、附件、内壁铭文、缺损或其他特殊情况的立体文物各相应部位进行局部拍摄。对具有不同花纹、铭文的各个面都要进行正面拍摄。l
l 对扁平形器物(如扁担、钱币等)一般拍摄正反两面,如有边沿上的特殊信息,加拍边沿影像。
平面文物
l 平面文物拍摄必须拍摄正视图、局部图、底部图(3个部分信息图片,总数不得少于4张)。
l 每件平面文物必须拍摄全形图像一张,尽量用一幅画面记录平面文物的影像我们称之为正视图。
l 对有铭文、款识等附加信息的平面文物要加拍相关影像,如有特殊的装裱形式亦应对其拍摄。
l 拍摄书籍时要拍摄书籍合页时的正视图、局部图(打开书籍拍摄)、底部图(书籍的背面),如有特殊装帧的要加拍相关影像,书籍内部有特殊书画描述信息的要加拍相关影像。
本文来源:华夏收藏网http://news.mycollect.net/infos/201112/17934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