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茶法规]让司法为知识产权护航
中国黄茶网(yyzzt.com) 2009年05月14日 作者: 来源: 浏览次数:
日前,江苏省高级法院公布了《2008年江苏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状况》(蓝皮书)。这是江苏省高级法院在全国率先建立知识产权审判发布制度,首次向社会公布的司法保护蓝皮书。同时,江苏省高院将向各级党委政府及重点企业赠送《知识产权保护蓝皮书》,书中汇集来自全省法院的典型案例和司法建议,为各级党委政府科学决策提供参考,向企业作出预警和提醒。 由于知识产权在市场经济中具有财富、商品、高附加值的属性,在知识经济中构成了最重要的生产要素,尤其是国内自主知识产权创新正处在一个关键的爬升期,而在国际和国内市场上,跨国公司不断举起了知识产权的利剑,中国已面临国际性的知识产权诉讼高发期,企业要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就必须掌握自主知识产权,创造名牌产品。 尽管从总体上看,在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受益方面,当前是发达国家占有先机,发展中国家相对被动。但随着国内企业自主创新能力的逐步提高,尤其是沿海经济发达地区外向型程度与日俱增,企业知识产权、PCT专利、专利的申请量较大,涉及到发明专利、软件、版权、技术标准的纠纷层出不穷,因此,在国内一些高科技产业较为发达的地区和城市,知识产权的司法保护大有作为。 目前国内中小企业普遍缺乏专门的知识产权管理机构和专业人员。这已经成为阻碍其加速发展的一大瓶颈。而一些企业商业秘密保护意识薄弱,更会对企业知识产权保护产生“短腿效应”。有鉴于此,为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漏洞”打“补丁”势在必行。由于知识产权保护政策性和专业性较强,很多企业遇事才学法,预警能力很弱。因此,企业按照技术人员总数一定比例设立知识产权管理岗位是当务之急。同时,企业要加快形成技术开发的预先研判制度。在新产品开发之前,要进行全面检索、调查,判断是否会造成重复开发,是否会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等。此外,要形成技术研发文字记录制度,并由专人统一编号保管记录,以避免因保护不当导致权利流失。 由于科学技术水平和自主创新能力不同,特别是拥有知识产权的数量和质量的不同,企业在竞争中所处的地位也就不同。因此,企业在自己有优势的技术领域应尽可能争取获得比较多的知识产权。面对不可避免的知识产权诉讼时,司法机关要坚持利益平衡原则,有效协调各方的利益冲突,以激发创新活力,维护技术和知识在市场中的自由流动和充分竞争,努力营造让一切智慧和财富充分涌流的自主创新环境,促进经济健康有序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