茶叶国家标准 由国家统一制定、发布的有关茶叶产品质量、感官理化检验方法、卫生指标、包装运输以及机械、茶树种子苗木等方面的技术法规。中国茶叶国家标准大部分制定于20世纪80年代,分别由商业部、农业部、卫生部、机械工业部等归口制定发布,由国家技术监督局、国家标准总局统一管理和批准。标准的起草工作均由各部或全国食品工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组织有关专业单位和专家起草。茶叶国家标准制定是根据中国茶叶的特色和生产具体情况,参照国外茶叶标准和国际标准而拟定的。现有的中国茶叶国家标准和适用于茶叶的国家标准已超过180项,其中包括茶叶产品质量标准14项,茶叶理化检验方法标准13项,茶叶卫生标准及检验方法标准20余项,感官审评5项,还有茶叶机械、茶树种子、苗木、包装运输及适用于茶叶的国家标准等。
茶叶行业标准 由中国有关部、局制订的茶叶产品质量规格、检验方法、卫生指标、茶叶栽培、机械以及出口茶技术规格等方面的技术法规。有43项标准已发布实施,包括:出口茶叶专业标准18项,茶叶机械22项,炒青绿茶2项,农药残留量检验方法1项,其中出口茶叶的专业标准是由国家商检局于1986年制定,1987年7月发布的,主要内容包括出口茶叶的理化检验方法、包装及重量检验方法、农药残留量检验方法、以及感官审评室条件、审评技术规定等,食品类专业标准代号为ZBX 50001-86至ZBX 50016-87等。茶叶机械专业标准由机械工业部制订,于1987年发布。主要内容包括:茶叶拣梗机、茶叶揉切机和平面圆筛机的技术要求和试验方法,农业、林业类专业标准编号为ZBB 93002.1-87至ZBB 93002.3-87等。炒青绿茶专业标准是由商业部于1988年制订发布,主要内容包括炒青绿茶鲜叶和技术条件。代号分别为:ZBB 35001-88和ZBB 35002-88。茶叶中有机磷药残留量的测定方法专业标准由农业部1987年发布,主要内容是对16种有机磷农药残留量校验方法的规定。按1989年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规定,已统一改为行业标准。
茶叶地方标准 中国各有关省、直辖市、自治区制订的茶叶技术法规。由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标准计量管理局或技术监督局制订、发布和管理。中国现有的21个产茶省、直辖市、自治区大部分制订了地方标准。其项目包括:茶叶各种花色产品标准(包括标准样)、茶树品种、栽培技术、茶叶机械、检验方法等方面的标准。茶叶地方标准是各省(区)对所属茶叶生产经销企业单位质量管理的依据和技术执行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