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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年君山茶为何不能叫“君山”?
中国黄茶网(yyzzt.com)    2009年04月17日   作者:   来源:   浏览次数:

 点评者   《岳阳晚报》记者 刘衍清  

 

 最近从网上读到关于君山茶的两篇文章,一是2007-6-7《岳阳网》录入的已在《岳阳晚报》发表的《千年君山茶为何不能叫“君山”?》,二是《岳阳红盾信息网》(http://www.yygs.com/)发表的《 也谈关于“君山”注册商标的“是”与“非”》。这两篇文章虽观点对立,但文笔都不错。《岳阳网》的文章浸透了浓浓的乡情,能赢得许多岳阳人的赞同,但理论根据不充分。《岳阳红盾信息网》的文章把商标法讲得很透,逻辑严密,但让岳阳本土人士难以接受。 

   我不打算对这两篇文章作过多的非“是”即“非”的评判,许多事情是中有非,非中有是。  

    矛盾和误解常常发生,长沙某公司与岳阳本土茶叶企业相斗,则两败俱伤,合作就可双赢。我只希望最终大家能找到合作双赢的途径.  

    以下[  ]中的文字是笔者的点评。 记者提醒:应增强本土知名品牌的商标注册意识 (引自: http://www.803.cn 2007-6-7岳阳网) 《岳阳晚报》记者 刘衍清  

     近日,记者在茶叶界获悉,长沙某家公司已向国家商标部门正式申请,将“君山”牌茶叶商标认定为该公司独有的“驰名商标”。不少业内人士对此表示忧虑,担心岳阳本土茶业将从此失去“君山”茶这一属于岳阳人民的公共资源,同时也担心以后被认定为“驰名商标”的君山茶产地、加工不在君山,也不在岳阳,税收也不在岳阳,不能起到推动岳阳本土茶叶产销的作用,而且使真正的君山茶难以生存和发展

    [评论:长沙某家公司向国家商标部门提出申请,将“君山”牌茶叶商标认定为 “驰名商标”,它有这样的权利,任何人无权干涉。即使“产地、加工不在君山,也不在岳阳,税收也不在岳阳”,这也跟认定驰名商标无直接关系。]  

    据了解,20多年前,君山公园茶场由于商标意识淡薄,使“君山”牌茶叶商标被市里一家专门负责茶叶经销的公司先行注册。几年前这家公司经营不善,无以为继,又将“君山”牌茶叶商标转让给长沙某家公司,该公司生产销售的“君山”牌茶叶并不产于君山,但拥有“君山”牌注册商标,使君山茶场生产的君山茶不能以“君山”牌名义上市销售而另行注册“湘君”牌,从而长期形成“合理不合法、合法不合理”的奇怪现象。人们期待“君山”牌茶叶商标能够重返君山,但目前已获得“君山”牌茶叶商标使用权的长沙某公司正式向国家商标部门申请将其认定为“驰名商标”,这样,抱着良好愿望的业内人士希望更加渺茫。据悉,“君山”牌茶叶驰名商标一旦认定,按国家有关保护驰名商标的法规,凡冠有“君山”两字的茶叶商品都只能归驰名商标的拥有者使用,而且根据跨行业保护的相关规定,连“君山茶庄”、“君山茶楼”、“君山银鱼”、“君山水泥”一类的名称也有侵权之嫌,从而对我市某些行业的生存和发展产生极不利的影响。

    [评论:当初君山公园茶场为什么不买下“君山”商标呢?岳阳市的其它企业也不买呢?现在后悔了也可赎回来呀,当然应该给人家补点宣传广告费。  傍名牌现象需要遏制,打击假冒伪劣没错。]

    记者认为,“君山”驰名商标能否被长沙这家公司申请成功,商标部门自有公断,本人不妄加评论。记者撰文的目的是提醒我市一些企业领导,一定要以这次“君山”被搬为训,多一些商标注册意识,加大产品的自我保护力度。近年来湘阴县农副产品类申请注册商标就达到了100多种,我市已有“正虹”、“岳泰”拿到了国家驰名商标,这样的作法就值得推广。

    [评论:商标注册意识不是越浓越好,商标不是越多越好,岳阳本土茶叶企业要向长沙县的茶叶企业学习,努力作大作强。长沙县茶叶企业只打算作一个品牌了.] 也谈关于“君山”注册商标的“是”与“非”——李新生 岳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李新生 (原载:《岳阳红盾信息网》http://www.yygs.com/)    

    最近,岳阳的有关媒体登载的两则短文,在当地茶叶行业和相关公众中产生了一定的影响。一则是《“君山”被搬的“是”与“非”》;另一则是《千年君山茶为何不能叫“君山”》。经朋友推荐,我拜读了这两则短文。我想就两则短文中涉及的“君山”牌茶叶注册商标的转让、使用等有关问题谈谈自己的认识: 

  第一,君山牌茶叶注册商标专用权属于商标注册人所有,不是“公共资源”。  两则短文称“‘君山’是岳阳人民的公共资源”,如果“被搬走”“会造成千古遗憾”。文中带双引号的“君山”,实际上是指“君山”牌茶叶注册商标。该商标是“岳阳人民的公共资源”还是商标注册人的专用权?我们不能凭感情来判定,只能依法理解这个问题。《商标法》第三条规定:“经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为注册商标,……商标注册人享有专用权,受法律保护。”“君山”牌茶叶商标是计划经济时期,由岳阳市茶叶公司申请,经商标局依法核准注册的,理所当然,其商标的注册人享有该商标的专用权。因此,我们不能把该注册商标作为“岳阳人民的公共资源”来对待。 

  注册商标专用权是《商标法》权利保护的核心。享有专用权具体包括享有使用权、独占权、许可使用权、禁止权、设立抵押权、投资权、转让权和继续权。商标注册人对其商标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君山”牌茶叶商标的原注册人,根据商标法的规定,结合本企业需要,将其商标依法转让给其他企业,是企业之间的合法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无权非法干预。依法受让该商标的企业,对其拥有注册商标专用权,同样受法律保护。如果未经现在“君山”牌茶叶商标持有人许可,擅自在同一种商品或类似商标上使用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或者将与“君山”牌茶叶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标志,作为商品名称或商品装璜使用,误导公众的;或者将与“君山”牌茶叶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文字作为企业字号在相同或类似商品突出使用的,都属于《商标法》第五十二条界定的侵权行为,其行为人将会依法承担行政责任、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

    [评论:“君山”茶叶商标不是岳阳人民的公共资源,“君山”茶叶也不是岳阳人民的公共资源,但“君山茶文化”是湘茶文化的缩影,是岳阳人民的共同财富。祥见湖南科技出版社1999年出版的《君山茶文化》一书(作者:赵丈田、陈奇志)。  

    文化是搬不走的,长沙某家公司总不能公开说君山牌茶叶产于长沙或湘西,也不能说与君山有关的故事传说发生在长沙吧。]

  第二,商品商标只标示本商品的生产者,不标示本商品的产地来源。  短文还写道:“茶叶并非产自君山岛,甚至连岳阳也不是,仅仅只是一个包装,那么只能称作‘挂羊头卖狗肉’”。其实,这是作者混淆了“商品商标”和“证明商标”的功能。  商品商标功能主要标示该产品由谁生产、制造、加工、拣选或经销的,并不标示产品产地,特别是不标示产品原料的来源。如“青岛啤酒”商标,虽然含有“青岛”这个地名,但它还是商品商标,既不标示使用“青岛啤酒”商标的啤酒一定全部产自青岛,也不标志生产青岛啤酒的原料都来源青岛。 

  证明商标的主要功能是“证明商品或服务的原产地、原料、制造方法、质量或者其他特定品质”,但不是证明这种商品是谁产生、制造、加工、拣造或者经销的。如用地理标志注册的证明商标:“章丘大葱”、“哈密瓜”、“库尔勒香梨”,使用这些商标的产品只能来源本商标标示的地方,否则构成欺诈消费者的违法行为,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君山”牌茶叶商标是商品商标,它不标示产品及原料的产地,只要该商标依照《商标法》第五十一条的要求,使用在依法核定的商品上,就是合法使用。更何况长沙某茶叶公司已经和君山公园签订了长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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